司法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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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的财务行为,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

在会计年度终了时,公司须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自行审计 

B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时,则在提取本年度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C

公司可用其资本公积金来弥补公司的亏损

D

公司可将法定公积金转为公司资本,但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张三、李四、王五成立天问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张三、李四各以现金50万元出资,王五以价值20万元的办公设备出资。张三任公司董事长,李四任公司总经理。公司成立后,股东的下列哪些行为可构成股东抽逃出资的行为?

A

张三与自己所代表的公司签订一份虚假购货合同,以支付货款的名义,由天问公司支付给自己50万元

B

李四以公司总经理身份,与自己所控制的另一公司签订设备购置合同,将15万元的设备款虚报成65万元,并已由天问公司实际转账支付

C

王五擅自将天问公司若干贵重设备拿回家

D

3人决议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并进行分配

甲、乙、丙、丁计划设立一家从事技术开发的天际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公司设立协议,甲以其持有的君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的股权作为其出资。下列哪些情形会导致甲无法全面履行其出资义务?

A

君则公司章程中对该公司股权是否可用作对其他公司的出资形式没有明确规定

B

甲对君则公司尚未履行完毕其出资义务

C

甲已将其股权出质给其债权人戊

D

甲以其股权作为出资转让给天际公司时,君则公司的另一股东已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

高才、李一、曾平各出资40万元,拟设立“鄂汉食品有限公司”。高才手头只有30万元的现金,就让朋友艾瑟为其垫付10万元,并许诺一旦公司成立,就将该10万元从公司中抽回偿还给艾瑟。而李一与其妻闻菲正在闹离婚,为避免可能的纠纷,遂与其弟李三商定,由李三出面与高、曾设立公司,但出资与相应的投资权益均归李一。公司于2012年5月成立,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股东为高才、李三、曾平,高才为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曾平为总经理。公司成立后,高才以公司名义,与艾瑟签订一份买卖合同,约定公司向艾瑟购买10万元的食材。合同订立后第2天,高才就指示公司财务转账付款,而实际上艾瑟从未经营过食材,也未打算履行该合同。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

高才与艾瑟间垫付出资的约定,属于抽逃出资行为,应为无效

B

该食材买卖合同属于恶意串通行为,应为无效 

C

高才通过该食材买卖合同而转移10万元的行为构成抽逃出资行为

D

在公司不能偿还债务时,公司债权人可以在10万元的本息范围内,要求高才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高才、李一、曾平各出资40万元,拟设立“鄂汉食品有限公司”。高才手头只有30万元的现金,就让朋友艾瑟为其垫付10万元,并许诺一旦公司成立,就将该10万元从公司中抽回偿还给艾瑟。而李一与其妻闻菲正在闹离婚,为避免可能的纠纷,遂与其弟李三商定,由李三出面与高、曾设立公司,但出资与相应的投资权益均归李一。公司于2012年5月成立,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股东为高才、李三、曾平,高才为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曾平为总经理。关于李一与李三的约定以及股东资格,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

二人间的约定有效

B

对公司来说,李三具有股东资格

C

在与李一的离婚诉讼中,闻菲可以要求分割李一实际享有的股权

D

李一可以实际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要求公司变更自己为股东 

高才、李一、曾平各出资40万元,拟设立“鄂汉食品有限公司”。高才手头只有30万元的现金,就让朋友艾瑟为其垫付10万元,并许诺一旦公司成立,就将该10万元从公司中抽回偿还给艾瑟。而李一与其妻闻菲正在闹离婚,为避免可能的纠纷,遂与其弟李三商定,由李三出面与高、曾设立公司,但出资与相应的投资权益均归李一。公司于2012年5月成立,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股东为高才、李三、曾平,高才为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曾平为总经理。2012年7月,李三买房缺钱,遂在征得其他股东同意后将其名下的公司股权以42万元的价格,出卖给王二,并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了变更登记等手续。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

李三的股权转让行为属于无权处分行为

B

李三与王二之间的股权买卖合同为有效合同 

C

王二可以取得该股权 

D

就因股权转让所导致的李一投资权益损失,李一可以要求李三承担赔偿责任

甲持有硕昌有限公司69%的股权,任该公司董事长;乙、丙为公司另外两个股东。因打算移居海外,甲拟出让其全部股权。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

因甲的持股比例已超过2/3,故不必征得乙、丙的同意,甲即可对外转让自己的股权

B

若公司章程限制甲转让其股权,则甲可直接修改章程中的限制性规定,以使其股权转让行为合法

C

甲可将其股权分割为两部分,分别转让给乙、丙

D

甲对外转让其全部股权时,乙或丙均可就甲所转让股权的一部分主张优先购买权

顺昌有限公司等五家公司作为发起人,拟以募集方式设立一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募集程序,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

发起人应与依法设立的证券公司签订承销协议,由其承销公开募集的股份

B

证券公司应与银行签订协议,由该银行代收所发行股份的股款


C

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D

由发起人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选举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与公司总经理

唐宁是沃运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和董事之一,持有公司15%的股份。因公司未能上市,唐宁对沃运公司的发展前景担忧,欲将所持股份转让。关于此事,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

唐宁可要求沃运公司收购其股权

B

唐宁可以不经其他股东同意对外转让其股份

C

若章程禁止发起人转让股份,则唐宁的股份不得转让

D

若唐宁出让其股份,其他发起人可依法主张优先购买权

方圆公司与富春机械厂均为国有企业,合资设立富圆公司,出资比例为30%与70%。关于富圆公司董事会的组成,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

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

B

董事张某任期内辞职,在新选出董事就任前,张某仍应履行董事职责

C

富圆公司董事长可由小股东方圆公司派人担任

D

方圆公司和富春机械厂可通过公司章程约定不按出资比例分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