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C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审计甲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组确定的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为200万元,实际执行的重要性为100万元,明显微小错报的临界值为10万元。
审计工作底稿中与函证相关的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1)针对甲公司应付账款可能存在低估风险,审计项目组成员将账面金额高于100万元的应付账款明细项目全部作为函证项目,以邮寄方式进行积极式函证,但收到回函显示应付账款结果相符,审计项目组认为不存在应付账款低估。
(2)针对乙客F账面一笔3510万元的大额应收账款,审计项目组成员对乙客户发出积极式函证,舀客户圆函显示金额为零,原因是乙客户收到注册会计师询证函前一天已通过银行转账划款,并全部付清该笔贷款。审计项、目组在审计工作底稿中记录了这一情况,并认为该笔应收账款不存在错报。
(3)针对应收账款回函率与以前年度相比异常偏高,审计项目组成员与重要被询证者相关人员进行了直接沟通,并前往被询证单位办公地点进行验证,未发现错报。
(4)截止到2016年1月25日,审计项目组针对客户丙公司对甲公司的违约诉讼的邮寄方式询证函未收到回函,审计项目组针对该事项专门电话询问了丙公司法律顾问,充分了解该诉讼事项的情况。审计项目组认为该法律顾问的解释合理,无需‘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
(5)审计项目组收到的一份丁开户银行询证函回函中标注“本信息既不保证准确也不保证是最新的,其他方可能会持有不同意见”,审计项目组致电丁银行,银行工作人员表示这是标准条款。审计项目组认为信赖其所含信息的程度会使其承担更高的审计风险,审计项目组对此专门执行了替代审计程序,消除了对此回函可靠性的疑虑,并在工作底稿中记录了与丁银行的电话沟通内容,替代审计程序的内容以及审计项目组咨询、讨论形成的审计结论。
(6)审计项目组针对甲公司的戊客户采用邮寄方式发出询证函,并及时收回询证函。
要求:
(1)针对上述第(1)至(5)项,逐项指出审计项目组的做法是否恰当,并简要说明理由。
(2)针对上述第(6)项,指出审计项目组可以实施哪些审计程序验证回函的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