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有关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的行为属于中国人民银行的建议检查监督权。
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监事会的产生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除非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商业银行不得拒绝单位和个人查询、冻结、扣划存款人的存款。
中国银监会可以对发生信用危机的银行进行重组,若重组失败,中国银监会可以决定终止重组,并宣告其破产。
商业银行已经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的利益时,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对该银行实行依法宣告破产。
银行业金融机构未经批准设立分支机构的,或未经批准变更、终止的,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银监会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撤销是指监管部门对经其批准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金融机构依法采取的终止其法人资格的刑罚措施。
商业银行“三性”中,效益性劣后于安全性、流动性,而安全性又优先于流动性。
银行业金融机构拒绝或者阻碍非现场监督,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由银监会责令改正,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
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具有法人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