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公司在银信合作中应坚持自主管理原则,提高核心资产管理能力,打造专属产品品牌。
对于银信合作业务中存在两个(含)以上信托产品间发生交易的复杂结构产品,信托公司应按照《信托公司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向监管部门事后报告。
银信合作业务中,各方应在确保风险可控的情况下有序竞争。
商业银行可以为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或股权性资产融资提供直接或间接、显性或隐性的担保或回购承诺。
商业银行只需对理财计划所汇集的资金进行正常的会计核算,不用再为每一个理财计划制作明细记录。
商业银行开展个人理财业务,可根据相关规定向客户收取适当的费用,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应在与客户签订的合同中明示。
商业银行将有关市场监测指标作为理财计划合同的终止条件或终止参考条件时,应在理财计划合同中对相关指标的定义和计算方式作出明确解释。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统计指标、统计方式,有关报表的编制,以及相关信息和报表报告的披露等,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规定。
商业银行向私人银行客户及机构客户销售专门为其设计开发的理财产品时,双方需要签订专门的理财服务协议。
客户购买风险较高或单笔金额较大的理财产品,应当在划款时以电话方式与客户做最后确认,但不得解除已签订的销售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