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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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哪一项是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正案》新增加的规定内容?

A

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B

监狱、看守所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的书面意见的,应当将书面意见的副本抄送检察院

C

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应当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抄送检察院

D

检察院认为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应当在法定期间内将书面意见送交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

关于生效裁判执行,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A

甲被判处管制1年,由公安机关执行

B

乙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宣告缓刑2年,由社区矫正机构执行

C

丙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在被交付执行前,剩余刑期5个月,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D

丁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没收财产部分由公安机关执行

有期徒刑缓刑、拘役缓刑的执行,下列哪些项是正确的?

A

对宣告缓刑的罪犯,法院应当核实其居住地

B

法院应当向罪犯及原所在单位或居住地群众宣布犯罪事实、期限及应遵守的规定

C

罪犯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应当撤销缓刑的,由原审法院作出裁定

D

法院撤销缓刑的裁定,一经作出立即生效

李某、阮某持某外国护照,涉嫌贩卖毒品罪被检察机关起诉至某市中级法院。请回答问题。

如李某、阮某被判处刑罚同时附加判处罚金,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李某、阮某在判决确定期限内未足额缴纳的,法院应当在期满后强制缴纳

B

李某、阮某未全部缴纳罚金的,在其后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法院可以追缴

C

李某、阮某在判处罚金之前所负正当债务应偿还的,经债权人提出请求,先行予以偿还

D

法院发现李某、阮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需要查封、扣押、冻结的,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

黄某(17周岁,某汽车修理店职工)与吴某(16周岁,高中学生)在餐馆就餐时因琐事与赵某(16周岁,高中学生)发生争吵,并殴打赵某致其轻伤。检察院审查后,综合案件情况,拟对黄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对吴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关于本案的办理,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

在对黄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对吴某作出不起诉决定时,必须达成刑事和解

B

检察院对黄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对吴某作出不起诉决定时,可要求他们向赵某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C

在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内,检察院可将黄某移交有关机构监督考察

D

检察院对黄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对吴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均应将相关材料装订成册,予以封存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二款的解释规定,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以及考验期满作出不起诉决定前,应听取被害人的意见。被害人对检察院作出的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和不起诉的决定,可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诉,但不能向法院提起自诉。关于这一解释的理解,下列哪些项是正确的?

A

增加了听取被害人陈述意见的机会

B

有利于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转向处置

C

体现了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特殊保护

D

是刑事公诉独占主义的一种体现

郑某等人多次预谋通过爆炸抢劫银行运钞车。为方便跟踪运钞车,郑某等人于2012年4月6日杀害一车主,将其面包车开走(事实一)。后郑某等人制作了爆炸装置,并多次开面包车跟踪某银行运钞车,了解运钞车到某储蓄所收款的情况。郑某等人摸清运钞车情况后,于同年6月8日将面包车推下山崖(事实二)。同年6月11日,郑某等人将放有爆炸装置的自行车停于储蓄所门前。当运钞车停在该所门前押款人员下车提押款时(当时附近没有行人),郑某遥控引爆爆炸装置,致2人死亡4人重伤(均为运钞人员),运钞车中的230万元人民币被劫走(事实三)。

关于事实二的判断,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

非法占有目的包括排除意思与利用意思

B

对抢劫罪中的非法占有目的应与盗窃罪中的非法占有目的作相同理解

C

郑某等人在利用面包车后毁坏面包车的行为,不影响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

D

郑某等人事后毁坏面包车的行为属于不可罚的事后行为

甲在强制戒毒所戒毒时,无法抗拒毒瘾,设法逃出戒毒所。甲径直到毒贩陈某家,以赊账方式买了少量毒品过瘾。后甲逃往乡下,告知朋友乙详情,请乙收留。乙让甲住下(事实一)。甲对陈某的毒品动起了歪脑筋,探知陈某将毒品藏在厨房灶膛内。某夜,甲先用毒包子毒死陈某的2条看门狗(价值6000元),然后翻进陈某院墙,从厨房灶膛拿走陈某50克纯冰毒(事实二)。甲拿出40克冰毒,让乙将40克冰毒和80克其他物质混合,冒充120克纯冰毒卖出(事实三)。

关于事实二的判断,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

甲翻墙入院从厨房取走毒品的行为,属于入户盗窃

B

甲进入陈某厨房的行为触犯非法侵入住宅罪

C

甲毒死陈某看门狗的行为是盗窃预备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想象竞合

D

对甲盗窃50克冰毒的行为,应以盗窃罪论处,根据盗窃情节轻重量刑

甲在强制戒毒所戒毒时,无法抗拒毒瘾,设法逃出戒毒所。甲径直到毒贩陈某家,以赊账方式买了少量毒品过瘾。后甲逃往乡下,告知朋友乙详情,请乙收留。乙让甲住下(事实一)。甲对陈某的毒品动起了歪脑筋,探知陈某将毒品藏在厨房灶膛内。某夜,甲先用毒包子毒死陈某的2条看门狗(价值6000元),然后翻进陈某院墙,从厨房灶膛拿走陈某50克纯冰毒(事实二)。甲拿出40克冰毒,让乙将40克冰毒和80克其他物质混合,冒充120克纯冰毒卖出(事实三)。

关于事实三的判断,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

甲让乙卖出冰毒应定性为甲事后处理所盗赃物,对此不应追究甲的刑事责任

B

乙将40克冰毒掺杂、冒充120克纯冰毒卖出的行为,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C

甲、乙既成立诈骗罪的共犯,又成立贩卖毒品罪的共犯

D

乙在冰毒中掺杂使假,不构成制造毒品罪

下列哪些行为构成盗窃罪(不考虑数额)?

A

酒店服务员甲在帮客人拎包时,将包中的手机放入自己的口袋据为己有

B

客人在小饭馆吃饭时,将手机放在收银台边上充电,请服务员乙帮忙照看。乙假意答应,却将手机据为己有

C

旅客将行李放在托运柜台旁,到相距20余米的另一柜台问事时,机场清洁工丙将该行李拿走据为己有

D

顾客购物时将车钥匙遗忘在收银台,收银员问是谁的,丁谎称是自己的,然后持该钥匙将顾客的车开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