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
筛选结果 共找出1716

《执业医师法》规定,执业医师需依法取得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执业医师资格,并经注册后方能执业。关于执业医师资格,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

该资格属于直接关系人身健康,需按照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确定申请人条件的许可

B

对《执业医师法》规定的取得资格的条件和要求,部门规章不得作出具体规定

C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应公开举行

D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不得组织强制性考前培训

关于行政许可的设定权限,下列哪些说法是不正确的?

A

必要时省政府制定的规章可设定企业的设立登记及其前置性行政许可

B

地方性法规可设定应由国家统一确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格、资质的行政许可

C

必要时国务院部门可采用发布决定的方式设定临时性行政许可

D

省政府报国务院批准后可在本区域停止实施行政法规设定的有关经济事务的行政许可

关于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许可权和行政处罚权的安排,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

涉及行政处罚的,由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决定

B

涉及行政许可的,由经国务院批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决定

C

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不得交由其他行政机关行使

D

由公安机关行使的行政许可,不得交由其他行政机关行使

关于公司的财务行为,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

在会计年度终了时,公司须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自行审计 

B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时,则在提取本年度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C

公司可用其资本公积金来弥补公司的亏损

D

公司可将法定公积金转为公司资本,但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某市质监局发现一公司生产劣质产品,查封了公司的生产厂房和设备,之后决定没收全部劣质产品、罚款10万元。该公司逾期不缴纳罚款。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

实施查封时应制作现场笔录

B

对公司的处罚不能适用简易程序

C

对公司逾期缴纳罚款,质监局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D

质监局可以通知该公司的开户银行划拨其存款

张三、李四、王五成立天问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张三、李四各以现金50万元出资,王五以价值20万元的办公设备出资。张三任公司董事长,李四任公司总经理。公司成立后,股东的下列哪些行为可构成股东抽逃出资的行为?

A

张三与自己所代表的公司签订一份虚假购货合同,以支付货款的名义,由天问公司支付给自己50万元

B

李四以公司总经理身份,与自己所控制的另一公司签订设备购置合同,将15万元的设备款虚报成65万元,并已由天问公司实际转账支付

C

王五擅自将天问公司若干贵重设备拿回家

D

3人决议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并进行分配

某国土资源局以陈某违反《土地管理法》为由,向陈某送达决定书,责令其在10日内拆除擅自在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屋3间,恢复土地原状。陈某未履行决定。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

国土资源局的决定书应载明,不服该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B

国土资源局的决定为负担性具体行政行为

C

因《土地管理法》对起诉期限有特别规定,陈某对决定不服提起诉讼的,应依该期限规定

D

如陈某不履行决定又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复议或起诉的,国土资源局可以自行拆除陈某所建房屋

甲、乙、丙、丁计划设立一家从事技术开发的天际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公司设立协议,甲以其持有的君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的股权作为其出资。下列哪些情形会导致甲无法全面履行其出资义务?

A

君则公司章程中对该公司股权是否可用作对其他公司的出资形式没有明确规定

B

甲对君则公司尚未履行完毕其出资义务

C

甲已将其股权出质给其债权人戊

D

甲以其股权作为出资转让给天际公司时,君则公司的另一股东已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

市政府决定,将牛某所在村的集体土地征收转为建设用地。因对补偿款数额不满,牛某对现场施工进行阻挠。市公安局接警后派警察到现场处理。经口头传唤和调查后,该局对牛某处以10日拘留。牛某不服处罚起诉,法院受理。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

市公安局警察口头传唤牛某构成违法

B

牛某在接受询问时要求就被询问事项自行提供书面材料,不予准许

C

市政府征收土地决定的合法性不属于本案的审查范围

D

本案不适用变更判决

高才、李一、曾平各出资40万元,拟设立“鄂汉食品有限公司”。高才手头只有30万元的现金,就让朋友艾瑟为其垫付10万元,并许诺一旦公司成立,就将该10万元从公司中抽回偿还给艾瑟。而李一与其妻闻菲正在闹离婚,为避免可能的纠纷,遂与其弟李三商定,由李三出面与高、曾设立公司,但出资与相应的投资权益均归李一。公司于2012年5月成立,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股东为高才、李三、曾平,高才为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曾平为总经理。公司成立后,高才以公司名义,与艾瑟签订一份买卖合同,约定公司向艾瑟购买10万元的食材。合同订立后第2天,高才就指示公司财务转账付款,而实际上艾瑟从未经营过食材,也未打算履行该合同。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

高才与艾瑟间垫付出资的约定,属于抽逃出资行为,应为无效

B

该食材买卖合同属于恶意串通行为,应为无效 

C

高才通过该食材买卖合同而转移10万元的行为构成抽逃出资行为

D

在公司不能偿还债务时,公司债权人可以在10万元的本息范围内,要求高才承担补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