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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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办事机构在A县的五环公司与主要办事机构在B县的四海公司于C县签订购货合同,约定:货物交付地在D县;若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由原告所在地或者合同签订地的基层法院管辖。现五环公司起诉要求四海公司支付货款。四海公司辩称已将货款交给五环公司业务员付某。五环公司承认付某是本公司业务员,但认为其无权代理本公司收取货款,且付某也没有将四海公司声称的货款交给本公司。四海公司向法庭出示了盖有五环公司印章的授权委托书,证明付某有权代理五环公司收取货款,但五环公司对该授权书的真实性不予认可。根据案情,法院依当事人的申请通知付某参加(参与)了诉讼。

根据案情和法律规定,付某参加(参与)诉讼,在诉讼中所居地位是:

A

共同原告

B

共同被告

C

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D

证人

甲县的葛某和乙县的许某分别拥有位于丙县的云峰公司50%的股份。后由于二人经营理念不合,已连续四年未召开股东会,无法形成股东会决议。许某遂向法院请求解散公司,并在法院受理后申请保全公司的主要资产(位于丁县的一块土地的使用权)。

关于本案当事人的表述,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许某是原告

B

葛某是被告

C

云峰公司可以是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D

云峰公司可以是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2011年7月11日,A市升湖区法院受理了黎明丽(女)诉张成功(男)离婚案。7月13日,升湖区法院向张成功送达了起诉状副本。7月18日,张成功向升湖区法院提交了答辩状,未对案件的管辖权提出异议。8月2日,张成功向升湖区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称其与黎明丽已分居2年,分别居住于A市安平区各自父母家中。A市升湖区法院以申请管辖权异议超过申请期限为由,裁定驳回张成功管辖权异议申请。后升湖区法院查明情况,遂裁定将案件移送安平区法院。安平区法院接受移送,确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此案。

安平区法院在案件开庭审理时组织调解。

黎明丽声称:2005年12月,其与张成功结婚,后因张成功有第三者陈佳,感情已破裂,现要求离婚。黎明丽提出,离婚后儿子张好帅由其行使监护权,张成功每月支付抚养费1500元。现双方存款36万元(存折在张成功手中),由2人平分,生活用品归各自所有,不存在其它共有财产分割争议。

张成功承认:2005年12月,其与黎明丽结婚,自己现在有了第三者,36万元存款在自己手中,同意离婚,同意生活用品归各自所有,同意不存在其它共有财产分割争议。不同意支付张好帅抚养费,因其是黎明丽与前男友所生。

黎明丽承认:张好帅是其与前男友所生,但在户籍登记上,张成功与张好帅为父子关系,多年来父子相称,形成事实上的父子关系,故要求张成功支付抚养费。

调解未能达成协议。在随后的庭审中,黎明丽坚持提出的请求;张成功对调解中承认的多数事实和同意的请求予以认可,但否认了有第三者一事,仍不同意支付张好帅抚养费。黎明丽要求法院通知第三者陈佳以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

安平区法院作出判决:解除黎明丽、张成功婚姻关系;张好帅由黎明丽行使监护权,张成功每月支付抚养费700元;存款双方平分,生活用品归个人所有,不存在其它共有财产分割争议。法院根据调解中被告承认自己有第三者的事实,认定双方感情破裂,张成功存在过失。

对黎明丽要求陈佳以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的请求,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

法院可以根据黎明丽的请求,裁定追加陈佳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B

如张成功同意,法院可通知陈佳以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名义参加诉讼

C

无论张成功是否同意,法院通知陈佳以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名义参加诉讼都是错误的

D

如陈佳同意,法院可通知陈佳以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名义参加诉讼

精神病人姜某冲入向阳幼儿园将入托的小明打伤,小明的父母与姜某的监护人朱某及向阳幼儿园协商赔偿事宜无果,拟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本案当事人的确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姜某是被告,朱某是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B

姜某与朱某是共同被告,向阳幼儿园是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C

向阳幼儿园与姜某是共同被告

D

姜某、朱某、向阳幼儿园是共同被告

关于侦查程序中的辩护权保障和情况告知,下列哪一项是正确的?

A

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侦查机关可以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并记录在案

B

辩护律师提出书面意见的,可以附卷

C

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或者其辩护律师

D

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

郭某涉嫌参加恐怖组织罪被逮捕,随后委托律师姜某担任辩护人。关于姜某履行辩护职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姜某到看守所会见郭某时,可带1-2名律师助理协助会见

B

看守所可对姜某与郭某的往来信件进行必要的检查,但不得截留、复制

C

姜某申请法院收集、调取证据而法院不同意的,法院应书面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D

法庭审理中姜某作无罪辩护的,也可当庭对郭某从轻量刑的问题发表辩护意见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辩护律师收集到的下列哪一证据应及时告知公安机关、检察院?

A

强奸案中被害人系精神病人的证据

B

故意伤害案中犯罪嫌疑人系正当防卫的证据

C

投放危险物质案中犯罪嫌疑人案发时在外地出差的证据

D

制造毒品案中犯罪嫌疑人犯罪时刚满16周岁的证据

王某系聋哑人,因涉嫌盗窃罪被提起公诉。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讯问王某时,如有必要可通知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参加

B

王某没有委托辩护人,应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C

辩护人经通知未到庭,经王某同意,法院决定开庭审理

D

因事实清楚且王某认罪,实行独任审判

关于有效辩护原则,下列哪些理解是正确的?

A

有效辩护原则的确立有助于实现控辩平等对抗

B

有效辩护是一项主要适用于审判阶段的原则,但侦查、审查起诉阶段对辩护人权利的保障是审判阶段实现有效辩护的前提

C

根据有效辩护原则的要求,法庭审理过程中一般不应限制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发言的时间

D

指派没有刑事辩护经验的律师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有违有效辩护原则

刘某涉嫌特别重大贿赂犯罪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律师洪某担任其辩护人。关于洪某在侦查阶段参与刑事诉讼,下列哪些项是正确的?

A

会见刘某应当经公安机关许可

B

可申请将 监视居住的地点变更为刘某的住处

C

可向刘某核实有关证据

D

会见刘某不受监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