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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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传唤调查,某区公安分局以散布谣言,谎报险情为由,决定对孙某处以10日行政拘留,并处500元罚款。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传唤孙某时,某区公安分局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孙某

B

传唤后对孙某的询问查证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

C

孙某对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应向市公安局申请

D

如孙某对处罚决定不服直接起诉的,应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

高才、李一、曾平各出资40万元,拟设立“鄂汉食品有限公司”。高才手头只有30万元的现金,就让朋友艾瑟为其垫付10万元,并许诺一旦公司成立,就将该10万元从公司中抽回偿还给艾瑟。而李一与其妻闻菲正在闹离婚,为避免可能的纠纷,遂与其弟李三商定,由李三出面与高、曾设立公司,但出资与相应的投资权益均归李一。公司于2012年5月成立,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股东为高才、李三、曾平,高才为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曾平为总经理。关于李一与李三的约定以及股东资格,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

二人间的约定有效

B

对公司来说,李三具有股东资格

C

在与李一的离婚诉讼中,闻菲可以要求分割李一实际享有的股权

D

李一可以实际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要求公司变更自己为股东 

因关某以刻划方式损坏国家保护的文物,公安分局决定对其作出拘留10日,罚款500元的处罚。关某申请复议,并向该局提出申请、交纳保证金后,该局决定暂缓执行拘留决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

关某的行为属于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B

公安分局应告知关某有权要求举行听证

C

复议机关只能是公安分局的上一级公安机关

D

如复议机关撤销对关某的处罚,公安分局应当及时将收取的保证金退还关某

高才、李一、曾平各出资40万元,拟设立“鄂汉食品有限公司”。高才手头只有30万元的现金,就让朋友艾瑟为其垫付10万元,并许诺一旦公司成立,就将该10万元从公司中抽回偿还给艾瑟。而李一与其妻闻菲正在闹离婚,为避免可能的纠纷,遂与其弟李三商定,由李三出面与高、曾设立公司,但出资与相应的投资权益均归李一。公司于2012年5月成立,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股东为高才、李三、曾平,高才为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曾平为总经理。2012年7月,李三买房缺钱,遂在征得其他股东同意后将其名下的公司股权以42万元的价格,出卖给王二,并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了变更登记等手续。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

李三的股权转让行为属于无权处分行为

B

李三与王二之间的股权买卖合同为有效合同 

C

王二可以取得该股权 

D

就因股权转让所导致的李一投资权益损失,李一可以要求李三承担赔偿责任

甲持有硕昌有限公司69%的股权,任该公司董事长;乙、丙为公司另外两个股东。因打算移居海外,甲拟出让其全部股权。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

因甲的持股比例已超过2/3,故不必征得乙、丙的同意,甲即可对外转让自己的股权

B

若公司章程限制甲转让其股权,则甲可直接修改章程中的限制性规定,以使其股权转让行为合法

C

甲可将其股权分割为两部分,分别转让给乙、丙

D

甲对外转让其全部股权时,乙或丙均可就甲所转让股权的一部分主张优先购买权

顺昌有限公司等五家公司作为发起人,拟以募集方式设立一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募集程序,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

发起人应与依法设立的证券公司签订承销协议,由其承销公开募集的股份

B

证券公司应与银行签订协议,由该银行代收所发行股份的股款


C

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D

由发起人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选举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与公司总经理

某品牌手机生产商在手机出厂前预装众多程序,大幅侵占标明内存,某省消费者保护协会以侵害消费者知情权为由提起公益诉讼,法院受理了该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

本案应当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中级法院管辖


B

本案原告没有撤诉权

C

本案当事人不可以和解,法院也不可以调解

D

因该案已受理,购买该品牌手机的消费者甲若以前述理由诉请赔偿,法院不予受理

根据2012年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关于公益诉讼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

公益诉讼规则的设立,体现了依法治国的法治理念

B

公益诉讼的起诉主体只限于法律授权的机关或团体

C

公益诉讼规则的设立,有利于保障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


D

公益诉讼的提起必须以存在实际损害为前提

赵某与刘某将共有商铺出租给陈某。刘某瞒着赵某,与陈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将商铺转让给陈某,后因该合同履行发生纠纷,刘某将陈某诉至法院。赵某得知后,坚决不同意刘某将商铺让与陈某。关于本案相关人的诉讼地位,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

法院应依职权追加赵某为共同原告

B

赵某应以刘某侵权起诉,陈某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C

赵某应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D

赵某应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关于第三人撤销之诉,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

法院受理第三人撤销之诉后,应中止原裁判的执行

B

第三人撤销之诉是确认原审裁判错误的确认之诉

C

第三人撤销之诉由原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管辖,但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双方当事人为公民的案件,应由原审法院管辖

D

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客体包括生效的民事判决、裁定和调解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