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祺航公司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受理并指定甲为管理人。债权人会议决定设立债权人委员会。现昊泰公司提出要受让祺航公司的全部业务与资产。甲的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A

代表祺航公司决定是否向昊泰公司转让业务与资产

B

将该转让事宜交由法院决定

C

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决议该转让事宜

D

作出是否转让的决定并将该转让事宜报告债权人委员会

甲、乙、丙三人共同商定出资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其中约定乙以其所有房屋的使用权出资,企业的财务由甲负责。2015年4月,该合伙企业亏损巨大。5月,见股市大涨,在丙不知情的情况下,甲与乙直接将企业账户中的400万元资金,以企业名义委托给某投资机构来进行股市投资。同时,乙自己也将上述房屋以600万元变卖并过户给丁,房款全部用来炒股。至6月下旬,投入股市资金所剩无几。丙得知情况后突发脑溢血死亡。关于乙将房屋出卖的行为,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

构成无权处分行为

B

丁取得该房屋所有权

C

丁无权要求合伙企业搬出该房屋

D

乙对合伙企业应承担违约责任

甲、乙、丙三人共同商定出资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其中约定乙以其所有房屋的使用权出资,企业的财务由甲负责。2015年4月,该合伙企业亏损巨大。5月,见股市大涨,在丙不知情的情况下,甲与乙直接将企业账户中的400万元资金,以企业名义委托给某投资机构来进行股市投资。同时,乙自己也将上述房屋以600万元变卖并过户给丁,房款全部用来炒股。至6月下旬,投入股市资金所剩无几。丙得知情况后突发脑溢血死亡。假设丙有继承人戊,则就戊的权利,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

自丙死亡之时起,戊即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

B

因合伙企业账面上已处于亏损状态,戊可要求解散合伙企业并进行清算

C

就甲委托投资股市而失败的行为,戊可直接向甲主张赔偿

D

就乙出卖房屋而给企业造成的损失,戊可直接向乙主张赔偿

灏德投资是一家有限合伙企业,专门从事新能源开发方面的风险投资。甲公司是灏德投资的有限合伙人,乙和丙是普通合伙人。关于合伙协议的约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

甲公司派驻灏德投资的员工不领取报酬,其劳务折抵10%的出资

B

甲公司不得与其他公司合作从事新能源方面的风险投资

C

甲公司不得将自己在灏德投资中的份额设定质权

D

甲公司不得将自己在灏德投资中的份额转让给他人

2013年3月,债权人甲公司对债务人乙公司提出破产申请。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

甲公司应提交乙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证据

B

甲公司应提交乙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证据

C

乙公司就甲公司的破产申请,在收到法院通知之日起7日内可向法院提出异议

D

如乙公司对甲公司所负债务存在连带保证人,则其可以该保证人具有清偿能力为由,主张其不具备破产原因

 A公司因经营不善,资产已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经申请进入破产还债程序。关于破产债权的申报,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

甲对A公司的债权虽未到期,仍可以申报

B

乙对A公司的债权因附有条件,故不能申报

C

丙对A公司的债权虽然诉讼未决,但丙仍可以申报

D

职工丁对A公司的伤残补助请求权,应予以申报

2011年9月1日,某法院受理了湘江服装公司的破产申请并指定了管理人,管理人开始受理债权申报。下列哪些请求权属于可以申报的债权?

A

甲公司的设备余款给付请求权,但根据约定该余款的支付时间为2011年10月30日

B

乙公司请求湘江公司加工一批服装的合同履行请求权

C

丙银行的借款偿还请求权,但该借款已经设定财产抵押担保

D

当地税务机关对湘江公司作出的8万元行政处罚决定

尚友有限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决定依照《破产法》进行重整。关于重整计划草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

在尚友公司自行管理财产与营业事务时,由其自己制作重整计划草案

B

债权人参加讨论重整计划草案的债权人会议时,应按法定的债权分类,分组对该草案进行表决

C

出席会议的同一表决组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重整计划草案,即为该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D

2/3以上表决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重整计划即为通过

甲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遂于2014年3月申请破产,且法院已受理。经查,在此前半年内,甲公司针对若干债务进行了个别清偿。关于管理人的撤销权,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

甲公司清偿对乙银行所负的且以自有房产设定抵押担保的贷款债务的,管理人可以主张撤销

B

甲公司清偿对丙公司所负的且经法院判决所确定的货款债务的,管理人可以主张撤销

C

甲公司清偿对丁公司所负的为维系基本生产所需的水电费债务的,管理人不得主张撤销

D

甲公司清偿对戊所负的劳动报酬债务的,管理人不得主张撤销

王某、张某、田某、朱某共同出资180万元,于2012年8月成立绿园商贸中心(普通合伙)。其中王某、张某各出资40万元,田某、朱某各出资50万元;就合伙事务的执行,合伙协议未特别约定。2013年9月,鉴于王某、张某业务能力不足,经合伙人会议决定,王某不再享有对外签约权,而张某的对外签约权仅限于每笔交易额3万元以下。关于该合伙人决议,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

因违反合伙人平等原则,剥夺王某对外签约权的决议应为无效

B

王某可以此为由向其他合伙人主张赔偿其损失 

C

张某此后对外签约的标的额超过3万元时,须事先征得王某、田某、朱某的同意 

D

对张某的签约权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