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对内方面的职权有
公布法律
任免国务院总理和国务院其他组成人员
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
发布特赦令
宣布进入紧急状态
国家主席候选人资格条件包括
有选举权
有被选举权
年满45周岁
在中国居住满15年
中国公民
简述国家领导职务实行任期制和限任制的意义。
简述国家主席对外方面的职权。
试论我国恢复国家主席制度的意义。
1959年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出的我国第二任国家主席是()
毛泽东
刘少奇
周恩来
朱德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任国家主席是()
毛泽东
周恩来
刘少奇
朱德
新中国成立初期行使国家元首职权的是()
政务院总理
中共中央主席
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我国最早明确规定建立国家主席制度,设立国家主席职位的是()
1954年宪法
1975年宪法
1978年宪法
1982年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都缺位时,补选前代理主席职位的是()
国务院总理
全国政协主席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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