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责任内阁
甄别制度
简述北洋军阀统治时期行政执行混乱的原因。
北洋军阀政府时期被称为“超责任内阁”的是( )。
北洋军阀于1918年组成“安福国会”,其操纵者是( )。
北洋政府时期,由保荐官保荐现职中有经验、有学识或有贡献的简任、荐任、委任官以及有特别才识与劳绩的人送交大总统予以特别录用的制度,称为( )。
北洋军阀政府于1914年成立的行政弹劾机关是( )。
1914年5月袁世凯的“新约法”颁布前,北京政府法定的最高行政机关是( )。
北洋军阀政府的司法机关分为两个系统,一是普通司法机关,二是专门的行政诉讼机关。其中最高审判机关是( )
在北洋军阀各派争斗中,打出“法统重光”幌子的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