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公司设立信托计划,应当选择经营稳健的( )担任保管人。
( )是指本行理财产品之间不得相互交易,不得相互调节收益。
理财产品名称中含有拟投资资产名称的,拟投资资产的比例必须达到该理财产品规模的 ( )。
商业银行应当建立新产品风险的跟踪评估制度,在新产品推出后,对新产品的风险状况进行定期评估。
为了保证公平对待客户,银行不应该对客户进行分层管理。
商业银行研发新的投资产品,应当制定产品开发审批程序与规范,在进行任何新的投资产品开发之前,都应当就产品开发的背景、可行性、拟销售的潜在目标客户群等进行分析,并报董事会或高级管理层批准。
商业银行向客户提供理财规划时,应首先了解客户的财务状况,评估客户是否适合购买所推介的产品,并将有关评估意见告知客户并口头协议。
开展个人理财顾问服务业务时,要向客户进行风险提示。客户确认栏应载明规定的风险提示语句,并要求在客户阅读这些语句后签名。
理财产品风险评估中评估主体收益类型主要包括保证收益、保本浮动收益、非保本浮动收益。
商业银行应建立健全综合理财服务的内部控制和非定期检查制度,保证综合理财服务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银行与客户的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