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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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列案例材料,然后回答问题。甲公司职工李某因公司拖欠其工资,多次与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发生争吵,王某一怒之下打了李某耳光。为了报复王某,李某找到乙的儿子丙(17岁),唆使丙将王某办公室的电脑、投影仪等设备砸坏,承诺事成后会给其一台数码相机作为报酬。事后,甲公司对王某办公室损坏的设备进行了清点登记和拍照,并委托律师尚某全权处理本案。尚某到了丙了解案情,丙承认受到李某的指使。甲公司起诉要求李某和丙承担损失。诉讼中,李某要求法院判决甲公司支付其劳动报酬。在诉讼中,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并经法院确认制定了调解书。(1)王某、乙、丙是否为本案的当事人?为什么?(2)原告甲公司向法院提供了王某办公室损坏设备的照片以及律师尚某调查丙的录音资料,上述材料分别属于民事证据的哪一种?(3)甲公司向法院提交的委托书载明由律师尚某“全权代理”,但没有写明具体的权限,尚某是否可以变更诉讼请求?为什么?(4)若李某在调解书签收前反悔,法院应如何处理?

  名词解释调解协议

  试述法院调解与诉讼外调解的区别。

  名词解释法院调解

  简述法院调解中的当事人自愿原则。

  简述法院调解中合法原则的具体要求。

阅读下列案例材料,然后回答问题。2013年9月余某(甲县人)病逝,其生前在乙县居住过的三间平房由其大儿子余大接管。余大在原来房屋的基础上加盖了二层三间房屋,余大全家搬进去居住。余大的弟弟余二认为房屋是父亲留下的,应当有他的一份,于是向人们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其对父亲遗产的一半的所有权。当被告和原告就房屋分割争执不下时,其堂兄余兄从海外归来,也向法院提出了房屋产权要求。余兄称争议房屋不是余某的遗产,而是余兄在出国前借给余某居住的。当时由于余大、余二都不给余某提供住处,老人无处可居。余兄办好一切出国手续后,就提出让余某居住并负责照管房屋,待余兄归国后再返还,余某表示同意。因此,余兄拿出当时的租借合同,要求加入到诉讼中来,认为双方所争房产产权完全归自己享有,原被告无权分割房产,并要求余大赔偿改造房屋给自己造成的损失。人民法院同意余兄参加诉讼。案件经当事人同意进行调解并达成了调解协议。(1)对于本案何地人民法院具有管辖权?为什么?(2)余兄参加诉讼后,其诉讼地位如何?为什么?(3)余兄提供的租借合同,按照证据的理论分类,属于什么证据?(4)如果调解协议的诉讼请求超过了余大的请求,该协议是否有效?

  试述法院调解与诉讼中和解的区别。

  简述法院调解的性质。

下列案件经调解达成调解协议,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的有 ( )

  • A

    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

  • B

    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

  • C

    调解达成协泌的经济合同纠纷案什

  • D

    调解达成协议的人身伤害赔偿案件

  • E

    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