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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范围。

简述合并管辖含义及其范围。

  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管辖。

  犯罪嫌疑人丁某是甲县人,曾先后在乙县和雨县盗窃手机、电视机等多种物品,价值数千元。当丁某在丁县销赃时被当地套安机关抓获,经过近半年的工作后,侦查终结。公安机关认为丁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遂移送本县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奉案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故作出起诉决定,并向本县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开庭审理时,丁某提出他是甲县人,居住地在甲县,要求将案件移送甲县法院审判,或者将案件移送乙县法院审判。要求移送乙县法院审判的理由是,实施盗窃行为是从乙县开始的,而且在乙县偷盗的东西最多。 问题:  丁某盗窃一案应否移送甲县或乙县法院,为什么?如果不应移送,本案究竟应当由哪个法 院管辖,为什么?

审判管辖

什么是管辖?如何理解立案管辖与审判管辖的关系?

某天,家住甲市的被告人王某、张某、黄某三人纠合在一起,黄某提出去找个小姐,王、张二人同意。当晚10点左右,被告人张某将本单位一面包车开出,三人驾车在通往乙市的公路上,当女青年陆某骑车迎面而来时,张某突然急刹车将陆某撞到,并将她劫持到车上,穿过乙市一直到达丙市的过程中三人轮奸了陆某。请结合本案,分析应当由哪个法院管辖。

  简述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范围。

简述我国刑事诉讼管辖的原则。

  犯罪地一般是犯罪证据最为集中的地方,也是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所在的地方。